一、招募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大力推动婚俗改革,积极倡导简约婚俗礼仪,现代文明婚俗新风,打造“庄重、文明、喜庆”结婚颁证特色婚姻文化品牌,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提升结婚颁证的仪式感,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面向全镇招募“特邀颁证师”。“特邀颁证师”为颁证团队的储备成员,协助开展结婚颁证服务,属公益性无偿服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要求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且婚姻家庭美满;
2.有一定影响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3.曾获得“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类荣誉的夫妻双方;
4.夫妻中一方曾获得“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等个人类荣誉;
5.婚龄原则上满10年级以上,婚姻故事具有代表性;
6.婚龄达金婚或金婚以上(50年)的夫妻;
7.对传统文化有深刻的了解,熟悉传统中式颁证经验;
8.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会工作师、法律工作者且有调解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服务内容
1.主持结婚颁证仪式,告知新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见证新人宣誓;
2.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3.寄语新人幸福密码,倡导婚俗改革,喜事新办,弘扬良好家风,传递和谐家庭美好祝福;
4.协助开展新婚家庭辅导等工作(按需)。
四、岗位职责
1.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2.讲述美好婚姻家庭的经营诀窍;
3.寄语新人,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
4.宣传移风易俗、家风家训优秀理念。
五、服务地点
东莞市凤岗镇嘉辉中路2号(龙凤山庄旁),导航搜索“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六、服务时间
结婚登记高峰期、特殊节日、喜庆日子或常态化举办,有需要时工作人员会提前与“特邀颁证师”联系预约,沟通出席颁证的具体时间。
七、聘任方式和任期
由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负责初选和资格审查,经筛选确定后,由东莞市凤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颁发聘书。聘任期限为2年,任期届满视发挥作用情况可续聘。(此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八、岗位职责
“特邀颁证师”在颁证活动过程中,不得从事有偿商业活动、商业宣传,也不得以东莞市凤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等机关单位名义对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长期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与途径:
采取网上申请的形式,由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有意向者,可填写《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特邀颁证师”申请表(夫妻/个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发送电子版扫描件至fgggfwb@163.com邮箱。
3.现场报名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嘉辉中路2号,导航搜索“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4.录用结果:请保持通信平台畅通,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附件:1.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特邀颁证师申请表(夫妻).docx
2.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特邀颁证师申请表(个人).docx
凤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邹嘉欣,联系电话:8777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