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凤岗公租房租金标准有调整
2024-09-19 10:36           来源:凤岗融媒 作者: 温阳 洪志伟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日前,记者从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凤岗镇公租房租金标准有所调整,将按3档进行收取。

  据了解,凤岗镇公租房位于汇商花苑小区,租金将按三档进行收取。其中,符合第一档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符合第二档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符合第三档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

  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租房管理规定,公租房属政策性住房,应限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居住使用。承租人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属于违规行为。社会各界如发现有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等情况的,可进行举报。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举报人协助成功查处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可纳入公租房优先选房对象范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