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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1116号)
2024-10-30 15:30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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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7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凤岗建和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

  东莞市凤岗建和水产品档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4-06-08),“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泥鳅5公斤,其中2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已贴出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二、东莞市凤岗明东面条店经营的刀削面

  东莞市凤岗明东面条店经营的刀削面(加工日期2024-07-0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刀削面。经调查,该店共加工制作该批次产品15公斤,其中2.13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已贴出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三、东莞市凤岗喜来餐饮店销售的“蒜蓉白切鸡半斤(不配米饭)”

  东莞市凤岗喜来餐饮店销售的“蒜蓉白切鸡半斤(不配米饭)”(加工日期2024-07-10),“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蒜蓉白切鸡半斤(不配米饭)”。经调查,该店共制作“蒜蓉白切鸡半斤(不配米饭)”3份,均用于抽检,无法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四、东莞市凤岗志佳农副产品店经营的姜

  东莞市凤岗志佳农副产品店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4-06-28),“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4公斤,其中2.5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已贴出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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