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3-54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品尚高实业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的辣椒王粉
东莞市品尚高实业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的辣椒王粉(购进日期:2024-05-13),“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辣椒王粉。经调查,该食堂购进上述辣椒王粉2.5公斤,除了2公斤用于抽检,其余用于食材制作,无法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食堂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二、东莞市凤岗炎灵水果档经营的荔枝
东莞市凤岗炎灵水果档经营的荔枝(购进日期:2024-06-1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荔枝。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荔枝25公斤,除了4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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