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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1111号)
2024-09-10 16:55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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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1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凤岗福森蔬菜店经营的葱

  东莞市凤岗福森蔬菜店经营的葱(购进日期:2024-05-14),“水胺硫磷”“丙环唑”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葱。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葱21公斤,除了3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二、东莞市凤岗运平农副产品档经营的鸡蛋

  东莞市凤岗运平农副产品档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4-06-06),“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鸡蛋。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鸡蛋10公斤,除了2.42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东莞市凤岗黄记蜀伯乐麻辣烫店经营的黄豆芽

  东莞市凤岗黄记蜀伯乐麻辣烫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5-27),“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黄豆芽3公斤,均用于抽检,无法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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