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东莞市佑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44家经营主体 (含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涉嫌违反《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佑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44家经营主体 (含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分支机构,名单附后)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凤岗镇2024年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听证告知公告).xlsx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769-82010112,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8号一楼执法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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