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0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凤岗源发熟食档经营的湿淀粉制品(非即食)
东莞市凤岗源发熟食档经营的湿淀粉制品(非即食)(规格型号:5KG/袋,生产日期:2023-10-15),“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湿淀粉制品(非即食)。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湿淀粉制品(非即食)15公斤,其中2公斤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