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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126号)
2024-01-04 16:18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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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3号)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4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怡安胜记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

  东莞市怡安胜记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购进日期:2023-10-11),“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牛肉。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牛肉9.5公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东莞市凤岗芳香副食店经营的农家鸡蛋

  东莞市凤岗芳香副食店经营的农家鸡蛋(购进日期:2023-10-11),“甲硝唑”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农家鸡蛋。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农家鸡蛋24公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已办结。

  三、东莞市凤岗林伟小食店经营的粿条(米粉制品)

  东莞市凤岗林伟小食店经营的粿条(米粉制品)(购进日期:2023-10-16),“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粿条(米粉制品)。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粿条(米粉制品)15公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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