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凤岗文法农副产品档经营的茄子
东莞市凤岗文法农副产品档经营的茄子(购进日期:2023-07-07),“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茄子。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茄子3.15公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该店已张贴了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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