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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批前公示
2024-06-06 11:56           来源:凤岗镇城市更新中心 作者: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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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我镇完成了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草案。在报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对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元规划内容

  本单元位于凤岗镇龙平路北侧,东侧是官井头水库,周边为成熟居住区,单元总面积为10.50公顷,东至规划一路,西侧以权属边界,北至滨河南路,南至龙平公路。西侧飞地以权属为界。单元范围内现状全部为旧厂,改造方向为居商类,改造模式为公开招引实施主体。

  单元开发总容量(计容建筑面积) 21.7636 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开发总量为 20.5465万平方米,商业开发总量为 1.2171 万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内容

  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位于《凤岗镇官井头北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D12、D13、D14、D15、D16图则,落实单元规划用地功能、公共设施、交通路网及相关指标安排:

  1、用地功能:整体落实原控规居住功能,围绕TOD站点布局一处商住用地;结合学位富余情况,将原控规小学初中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

  2、交通路网:延续原控规路网格局,规划一路及龙井路两条城市次干道,由于涉及现状建成小区权属问题,单元内按照26米建设,单元外按照26米宽度进行虚线预控,并征得市交通运输局意见。

  3、公共设施:新增配套3处街头绿地(共0.93公顷),2处政府发展备用地(共2.16公顷)、1处9班幼儿园、2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与2号单元共同捆绑至14-1地块预留建设用地)、1处公交首末站(1700㎡ )、1处10kv开关站、2处公共厕所和1处垃圾转运站(500m)。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5日。

  四、公示方式

  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城市更新专栏(http://nr.dg.gov.cn/ztpd/csgx/gggs/index.html),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index);

  (二)现场展示:凤岗镇信息公示栏、官井头村公示栏、改造单元现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zcsgxj@126.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镇人民政府二楼城市更新中心”,信封表面须注明“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87298273。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东城街道城市更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附件:凤岗镇城市更新中心公示文件公众意见反馈表.doc

  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单元范围图.pdf

  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一城市设计控制图则.pdf

  凤岗镇官井头村东片区中部1号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一实施监管图则.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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