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黄洞村的保护,科学指导名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凤岗镇组织修编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保护规划(2021-2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划审批程序要求,应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黄洞村行政范围,面积约为11.7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内容
(一)界定保护范围。共划定21.18公顷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3.12公顷,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田心村新围核心保护范围、田心村旧围核心保护范围及岭南村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18.06公顷,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田心村新围片区,以及田心村旧围和岭南村片区。
(二)明确保护要素。确定本次保护规划包括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包括山水景观格局、村落空间格局、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东莞市不可移动文物 、5处历史建筑、8处推荐历史建筑、28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6处历史街巷、13处历史环境要素、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
(三)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
1.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石板路及其他确定保护的历史环境要素。
2.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3.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应控制在8米以下,檐口高度不宜超过7米,建筑的高度、体量、尺度、立面材料、色彩等应与名村历史风貌相协调。
4.严格保持传统街巷走向与尺度,严禁侵占街巷空间进行建设。对保护范围内已采用非传统路面材料的传统街巷,规划逐步改造成为石板路。
5.禁止在核心保护范围内生产或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进行其他对核心保护范围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6.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其他建筑进行整治更新,采取立面改造、降低层数、拆除违章部分,使之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3日。
四、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zjj.dg.gov.cn/gkmlpt/index)、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dg.gov.cn/dgfgz/gkmlpt/index)。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村务公开栏。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查的参考。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fgcjb@dg.gov.cn;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23690),信封表面须注明“《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保护规划(2021-2035)》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777957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保护规划(2021-2035)成果公示稿(简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