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我镇完成东莞市凤岗镇竹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地块调整草案,在报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凤岗镇竹塘片区,涉及《东莞市凤岗镇竹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4地块,调整范围22.75公顷,东至凤清路,西至东深二通道,北至浸校塘环村路,南至东深二通道与凤清路交汇处,主要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片区东部。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图则勘误。
(二)道路调整:将原控规无法实施的建议性道路调整为一条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可实施的城市支路(规划N路),为确保规划N路的可实施性,规划N路北段与调整后04-03C地块同步实施,并在图则明确同步实施段。
(三)地块细分:根据土地权属和新增的城市支路,将04-03A地块拆分为04-03A、04-03C、04-03D和04-03E地块,同时修正地块边界和出入口。
(四)容积率调整:将04-03C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3.0。
(五)指标修正。
(六)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四、公示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竹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地块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凤岗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fg/)。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凤岗镇城市展览馆。
五、意见建议
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附有意见和建议提出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fgghs19@1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268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3129)或“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二楼”(邮编523681)。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凤岗镇竹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地块调整”公众咨询。
六、联系方式
凤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82757689。
七、申请听证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凤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