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现对东城街道1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上名单将从2023年06月03日起至2023年06月12日止,在东城街道政府网(http://www.dg.gov.cn/dongcheng/)上公示10天。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 联系电话:22331365
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