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2024年第47号),涉及东城街道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郭健蔬菜店销售的“白头葱”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17号5栋125室的东莞市东城郭健蔬菜店销售的“白头葱”(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1日),甲基异柳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白头葱”,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白头葱”12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朱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纵路东城段17号4栋1076室的东莞市东城朱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1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泥鳅”10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