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东市监罚【2024】180201028号 | 东莞市华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和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东莞市华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3N3JC19 | 张新宝 | 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和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一、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外科口罩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14300.00)。 以上罚没款合共人民币叁万肆仟叁佰元整(¥3430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