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9号),涉及东城街道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东银水产品档销售的“油斑(海水鱼)”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陂头巷56号7栋177档的东莞市东城东银水产品档销售的“油斑(海水鱼)”(购进日期:2023年8月22日),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油斑(海水鱼)”,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油斑(海水鱼)”5.8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