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期)》(2023年第167号),涉及东城街道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梓豪商贸行销售的“水煮咸干花生”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下桥育才街2号132室的东莞市东城梓豪商贸行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官塘嘉兴果子食品厂生产的“水煮咸干花生”(规格:208克/袋,商标:悦滋味+图案,生产日期:2023年5月2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水煮咸干花生”,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水煮咸干花生”80袋,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