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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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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7号),涉及东城街道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严丽海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黄豆芽

  (一)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涡岭正隆综合市场16号蔬菜档的东莞市东城严丽海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3年4月27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黄豆芽”(购进日期:2023年4月27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绿豆芽”、“黄豆芽”,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绿豆芽”6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购进了上述“黄豆芽”6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鲜味哆哆海鲜店销售的“石斑鱼(海水)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南路东城段5号1栋1127室的东莞市东城鲜味哆哆海鲜店销售的“石斑鱼(海水)”(购进日期:2023年4月22日),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石斑鱼(海水)”,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石斑鱼(海水)”10.4斤,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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