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5108号 | 东莞市东城龙梅蔬菜档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龙梅蔬菜档 | 441900608023079 | 曹龙梅 | 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菠菜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捌元(¥48)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佰肆拾捌元(¥548)。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2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5109号 | 东莞市东城惠兰水产店销售恩诺沙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案 | 东莞市东城惠兰水产店 | 92441900MA55JU0U13 | 翟惠兰 | 销售恩诺沙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柒拾元(¥17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陆佰柒拾元(¥67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3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5110号 | 东莞市东城严丽海蔬菜档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黄豆芽、绿豆芽,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严丽海蔬菜档 | 441900604142580 | 严丽海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黄豆芽、绿豆芽,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黄豆芽、绿豆芽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柒元(¥27)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零贰拾柒元(¥2027)。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5 |
4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6111号 | 东莞市东城灶强蔬菜档(经营者:姚灶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豇豆,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灶强蔬菜档 | 92441900MA7MRCH08W | 姚灶强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豇豆,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豇豆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元(¥8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佰捌拾元(¥58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6 |
5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6112号 | 东莞市天富共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 东莞市天富共成贸易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4UCYW4H | 曾锦富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一、对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佰陆拾元(¥960)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元(¥296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6 |
6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16113号 | 广东点美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 广东点美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6770995917 | 王东照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30),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玖拾元(¥290); 以上罚没款合共人民币叁佰贰拾元(¥32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16 |
7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21114号 | 东莞市东城万木林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 东莞市东城万木林装饰材料经营部 | 92441900L34367436X | 范显旺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一、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致友水性高硬耐磨地坪漆3桶; 二、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180),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750); 以上罚没款合共人民币玖佰叁拾元(¥93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2 |
8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22115号 | 东莞市东城志威蔬菜档(经营者:郑志威)销售克百威含量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葱案 | 东莞市东城志威蔬菜档 | 92441900MA4Y9LKP33 | 郑志威 | 销售克百威含量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克百威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葱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5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佰伍拾元(¥55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2 |
9 | 东市监处罚【2023】180822116号 | 广东育家心理学研究院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案 | 广东育家心理学研究院 | 91441900MABPQY7X9G | 温泉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