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东市监处罚【2023】180206018号 | 东莞市利昊五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市利昊五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9650G19 | 詹江华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2/6 |
2 | 东市监处罚【2023】180206019号 | 东莞市美聚胶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市美聚胶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5882959535 | 张书剑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2/6 |
3 | 东市监处罚【2023】180216020号 | 东莞市佳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义务案 | 东莞市佳高商贸有限公司 | 914419000901052869 | 詹心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一、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人参乌龙茶”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40)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