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后街佬炭鱼杂餐饮店销售的“清江鱼”
(一)东莞市东城后街佬炭鱼杂餐饮店销售的“清江鱼”(购进日期:2022年9月28日),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清江鱼”,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清江鱼”32条,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