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7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谭记海鲜档销售的“鲈鱼(淡水)”
(一)东莞市东城谭记海鲜档销售的“鲈鱼(淡水)”(购进日期:2022年7月1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鲈鱼(淡水)”,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鲈鱼(淡水)”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庆战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东城庆战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7月11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绿豆芽”,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绿豆芽”3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东城满晴食品店销售的“南星骆驼奶蛋糕”
(一)东莞市东城满晴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南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星骆驼奶蛋糕”(规格:散装称重,商标:字母+图案,生产日期:2022年7月10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南星骆驼奶蛋糕”,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南星骆驼奶蛋糕”2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