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5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兴连副食店销售的“咸脆花生”
(一)东莞市东城兴连副食店销售的“咸脆花生”(标称:汉川市中岭宏宇炒业专业合作社,规格:95克±5克/袋,生产日期:20212年04月05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咸脆花生”,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咸脆花生”100包,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罗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淡水鱼)”
(一)东莞市东城罗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2年6月19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淡水鱼)”,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经营部共购进了上述“泥鳅(淡水鱼)” 50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经营部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经营部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