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6号),涉及我市6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喜乐饮食店销售的“稻米油”
(一)东莞市东城喜乐饮食店销售的“稻米油”(标称:江西省天玉油脂有限公司,规格:1.5L/瓶,商标:米篮子+图案,生产日期:2022年3月30日),酸价(KOH)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稻米油”,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稻米油”6瓶,实际销售了2瓶,4瓶自行销毁处理,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仕芳猪肉档销售的“猪肉”
(一)东莞市东城仕芳猪肉档销售的“猪肉)”(检疫日期:2022年7月6日),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猪肉”,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猪肉”128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东城超记鱼档销售的“花螺、花甲”
(一)东莞市东城超记鱼档销售的“花螺、花甲”(购进日期:2022年7月8日),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花螺、花甲”,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花螺、花甲”各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四、东莞市东城李明鱼档销售的“泥鳅(淡水)”
(一)东莞市东城李明鱼档销售的“泥鳅(淡水)”(购进日期:2022年7月1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泥鳅(淡水)”,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泥鳅(淡水)”10.6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五、东莞市东城平月食品店销售的“清远土鸡蛋”
(一)东莞市东城平月食品店销售的“清远土鸡蛋”(购进日期:2022年7月9日),地美硝唑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清远土鸡蛋”,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清远土鸡蛋”26.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六、东莞市东城六号果坊食品店销售的“沃柑”
(一)东莞市东城六号果坊食品店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2年7月12日),丙溴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沃柑”,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沃柑”20.2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