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3号),涉及我市10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蒋兵蔬菜档销售的“姜”
(一)东莞市东城蒋兵蔬菜档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姜”,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姜”9.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志威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东城志威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绿豆芽”,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绿豆芽”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东城李宏伦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一)东莞市东城李宏伦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豆芽”,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黄豆芽”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四、东莞市东城红伟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东城红伟蔬菜档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18日),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小黄姜”,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小黄姜”25.2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五、东莞市东城阿兵蔬菜档销售的“姜”
(一)东莞市东城阿兵蔬菜档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姜”,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姜”5.3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六、东莞市东城张少蔬菜档销售的“生姜”
(一)东莞市东城张少蔬菜档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生姜”,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生姜”3.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七、东莞市东城平平蔬菜档销售的“生姜”
(一)东莞市东城平平蔬菜档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23日),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生姜”,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生姜”1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八、东莞市东城燕俊海鲜店销售的“美贝”
(一)东莞市东城燕俊海鲜店销售的“美贝”(购进日期:2022年5月19日),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美贝”,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美贝”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九、东莞市东城开银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一)东莞市东城开银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5月6日),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豆芽”,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黄豆芽”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档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
十、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城新世纪学前路店销售的“袋装伦晚橙”
(一)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城新世纪学前路店销售的“袋装伦晚橙”(购进日期:2022年5月8日),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袋装伦晚橙”,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袋装伦晚橙”10袋,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