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11126号 | 东莞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东莞赫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3U0424R | 伍清清 | 发布违法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11 |
2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11127号 | 东莞市东城文喆日用品店(经营者:李辉)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文喆日用品店 | 92441900MA56R2G73K | 李辉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货时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元伍角(¥5.5),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11 |
3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15128号 | 东莞米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米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4MDRH6Q | 谭淦戈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15 |
4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15129号 | 东莞宝妈安家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宝妈安家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6BWDR2L | 潘希丁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15 |
5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2130号 | 东莞市东城兴连副食店销售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咸脆花生”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兴连副食店 | 441900602951993 | 黄信炼 | 销售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咸脆花生”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咸脆花生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180),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2 |
6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3131号 | 杨达广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活动案 | 杨达广 | — | — | 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活动 | 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元(¥70),并处罚人民币壹仟元(¥1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3 |
7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3132号 | 东莞市东城庆战蔬菜档(经营者:褚维燕)销售水胺硫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和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物质的绿豆芽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庆战蔬菜档 | 92441900MA7JCQEP7T | 褚维燕 | 销售水胺硫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和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物质的绿豆芽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水胺硫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和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物质的绿豆芽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元(¥80),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3 |
8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4133号 | 东莞市虎牙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市虎牙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7CXT619 | 罗茶珍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4 |
9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4134 | 深圳盛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案 | 深圳盛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91441900MA55L1QE8A | 王迪 | 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4 |
10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5135号 | 东莞市友佳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 东莞市友佳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6J13U21 | 刘赛印 | 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当事人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CORONA EXTEA”啤酒,355ml/瓶,壹拾柒瓶(17瓶);二、没收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叁元(¥6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5 |
11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6136号 | 东莞市嘉豪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案 | 东莞市嘉豪商贸有限公司 | 914419007638324978 | 邬伟源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二、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健星 绿豆味酥饼”(净含量250克),贰盒;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玖元(¥249);四、对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6 |
12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26137号 | 国中贷款代理(东莞)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案 | 国中贷款代理(东莞)有限责任公司 | 91441900MA5243U84K | 王虎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26 |
13 | 东市监处罚【2022】180831139号 | 东莞市东城燕姐副食店(经营者:张小燕)销售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案 | 东莞市东城燕姐副食店 | 92441900MA549GWX6U | 张小燕 | 销售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及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规定,一、对当事人进货时没有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经营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黑芝麻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伍元(¥75),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