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城燕姐副食店销售的“黑芝麻”
(一)东莞市东城燕姐副食店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年5月13日),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黑芝麻”,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黑芝麻”2.5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东城曾辉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骨鱼(淡水)”
(一)东莞市东城曾辉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骨鱼(淡水)”(购进日期:2022年4月28日),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骨鱼(淡水)”,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黄骨鱼(淡水)”7.2公斤,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店已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