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东市监处罚【2022】180428079号 | 东莞市丽尔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东莞市丽尔商贸有限公司 | 914419003512369209 | 陈积能 | 发布虚假广告、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含有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未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和“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涉及作用机理的内容超出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1800)。 | 主动履行,2022/5/12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4/28 |
2 | 东市监处罚【2022】180429080号 | 东莞市康友医药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东莞市康友医药有限公司 | 914419000614993351 | 曾应泉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 | 主动履行,2022/5/13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4/29 |
3 | 东市监处罚【2022】180505081号 | 东莞市东城美肤士美容院(经营者:李延艳)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东莞市东城美肤士美容院 | 92441900MA57036L07 | 李延艳 |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 | 主动履行,2022/5/19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5/5 |
4 | 东市监处罚【2022】180505082号 | 东莞市康柏环保餐具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案 | 东莞市康柏环保餐具厂 | 91441900MA53CUPEXE | 吴远祥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没收违法所得叁万肆仟叁佰柒拾叁元伍角伍分(¥34373.55); 二、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叁万元(¥30000); 三、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其中规格为12oz的共330箱,规格为16oz的共502箱,规格为24oz的共1006箱,规格为26oz的共71箱。 | 主动履行,2022/5/19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5/5 |
5 | 东市监处罚【2022】180509083号 | 东莞市东城李晓兰卫生所(经营者:李晓兰)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东莞市东城李晓兰卫生所 | 92441900MA58CF7W6X | 李晓兰 | 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一、没收当事人无合法来源的药品:1、“米非司酮片”(25mgX6)20盒;2、“米索前列醇片”(0.2gX3)20盒; 二、对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80000)。 | 主动履行,2022/5/23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5/9 |
6 | 东市监处罚【2022】180510084号 | 东莞市金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案 | 东莞市金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1NNMB5R | 刘许平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主动履行,2022/5/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2022/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