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5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
(一)东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4月27日),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豇豆”3kg,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东城阿煦副食店销售的“饺子皮”和“云吞皮”
(一)东莞市东城阿煦副食店销售的“饺子皮”和“云吞皮”(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5月25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饺子皮”和“云吞皮”,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饺子皮”4kg、“云吞皮”2.5kg,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