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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淑敏诉广东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应诉和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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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300

  深圳市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邓淑敏第一被申请人广东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的法人张艳锋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张艳锋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邓淑敏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共同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114日前,第二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二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1141530开庭审理本案,黄燕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4129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2232973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钊洪,书记员:刘毅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邓淑敏

  (2第一被申请人:广东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33503室,法定代表人:张健

  3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找大状法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港深国际中心601-21,法定代表人:张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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