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189号
李云峰:
申请人程学江等51人诉被申请人李云峰、东莞市仁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李建钢、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李云峰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程学江等51人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4年9月20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七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李云峰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4年8月1日
附注: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袁树稳,仲裁员:薛南楠、谢德康,书记员:傅宝清。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程学江等51人。
(2)被申请人: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