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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学江等51人诉李云峰应诉和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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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189

李云峰

  申请人程学江等51被申请人李云峰、东莞市仁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李建钢、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李云峰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程学江等51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4920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4920900开庭审理本案,李云峰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481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袁树稳,仲裁员:薛南楠、谢德康,书记员:傅宝清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程学江等51人。

  (2)被申请人: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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