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 > 部门专栏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 > 劳动仲裁公告

关于邓余成诉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119

  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邓余成被申请人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受理后,由仲裁员陈铸坚书记员袁佩仪审理,被申请人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宁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应诉和提交答辩书,也没有参加20244231000分的庭审,本庭于2024510日作出了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4843号《终局裁决书》。鉴于被申请人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宁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云南佳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送达裁决书。为此,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裁决书。

  二、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4843终局裁决书的裁决内容为:驳回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终局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514

  附注:

  1、本庭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2、本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9-22008260,陈铸坚。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