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 > 部门专栏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 > 劳动仲裁公告

关于陈忠林诉东莞市华洋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张海萍的应诉和开庭、延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104号

  张海萍:

  申请人陈忠林诉第一被申请人东莞市华洋特钢制品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张海萍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送达应诉和开庭、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忠林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4年6月30日前,张海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4年7月1日15时开庭审理本案,张海萍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鉴于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4年5月9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32973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郑康琦,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忠林;

  (2)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地址:广东省广宁县洲仔镇白沙村委会寨尾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