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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台心医院有限公司诉苏建中裁决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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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36

  苏建中

  申请人东莞市台心医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诉苏建中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受理后,由仲裁员薛南楠,书记员袁佩仪审理,被申请人苏建中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应诉和提交答辩书,也没有参加2024119930的庭审,本庭于2024120日已作出了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4135号《仲裁裁决书》。鉴于苏建中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苏建中送达裁决书。为此,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裁决书。

  二、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4135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内容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关系已2018418解除。(二)由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并支付申请人补偿款69858.05。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21日(盖章)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2、本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9-23368698,薛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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