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3〕113号
蒋富得:
申请人柏成富诉被申请人东莞市佳泰家具有限公司、第三人蒋富得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三人蒋富得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柏成富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要求支付工资、工伤待遇。第三人蒋富得见公告后可联系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
二、2023年9月15日前,第三人蒋富得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三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本庭定于2023年9月19日14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蒋富得为第三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3年8月1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谢德康,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柏成富;
(2)第三人:蒋富得,湖南省道县审章塘瑶族乡茶园村3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