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2〕240号
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
申请人梁小花诉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梁小花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2021年1月工资5000元。
二、2023年2月8日前,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二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3年2月9日16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因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本庭逾期未作出本案仲裁裁决的,任一方被通知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2年12月30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0769-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傅宝清,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梁小花;
(2)被申请人:陈栋思(已注销的东莞市文一拍网络文化有限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