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2]164号
广州竞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申请人陈新英、潘桃诉你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2年8月29日受理。鉴于你司的法定代表人忽以阳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开庭和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新英、潘桃为本案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工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等。
二、2022年10月31日前,你司应就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你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庭于2022年8月29日已受理,现因案情复杂 ,需要延期结案,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院(庭)决定将本案延期结案时间延长。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2年9月21日
附注: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薛南楠。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共同申请人:陈新英、潘桃;
(2)被申请人:广州竞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号A21楼06-07;法定代表人:忽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