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2]72号
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曾碧钗诉被申请人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2年3月30日受理。鉴于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恒树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新送达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本庭定于2022年6月13日9时开庭审理本案,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被申请人开庭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二、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5日(盖章)
附注: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0769-2232973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杜贺鹏,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曾碧钗;
(2)被申请人:四川德鑫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桥街30号7幢附43号;法定代表人:吴恒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