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2]21号
北京乐美优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张俊柠诉你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2年1月11日受理。鉴于你司的法定代表人贾咏继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张俊柠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工资、加班费、退回培训费等 。
二、2022年4月5日前,你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你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2年1月19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薛南楠。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张俊柠;
(2)被申请人:北京乐美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560号B区205-B63;法定代表人:贾咏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