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1]127-1号
广州再减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包青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申请人杨容等10人诉广州再减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再减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广州包青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1年9月23日受理。鉴于你们的法定代表人唐鸿江、夏蔚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另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结案。为此,公告如下:
一、杨容等10人为本案的共同申请人,你们见此公告后或到本庭领取共同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2022年1月18日前,你们应就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三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你们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结案,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结案时间延长至2022年1月21日。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1年11月3日
附注: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陈铸坚,仲裁员:杜贺鹏、傅宝清,书记员:薛南楠。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杨容等10人;
(2)被申请人:广州再减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2106、2107;法定代表人:唐鸿江。
被申请人:广州包青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2505、2506、2507单元;法定代表人: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