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1]108号
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人王杰诉你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1年8月3日受理。鉴于你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鹏云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王杰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九级工伤待遇、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二、2021年11月30日前,你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二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你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1年9月16日
附注: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傅宝清,书记员:刘毅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王杰;
(2)被申请人: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403-6;法定代表人:陈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