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 > 部门专栏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 > 劳动仲裁公告

张伟撤诉刘绍明劳动争议案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公告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1]30

  刘绍明

  关于本庭已受理张伟诉你(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184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你未提供或确认送达地址,导致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你可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通知》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184

  二、由于申请人张伟2021316撤销对你的仲裁申请,本庭予以同意,原开庭时间20215271430作废。

  二、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二〇二月十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