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0]133号
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申请人莫健川、陈军锦、吴彦琴、吴东涛、吴东军、张莉娜诉被申请人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0年11月21日受理。鉴于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停止营业,且法定代表人吴登坤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莫健川、陈军锦、吴彦琴、吴东涛、吴东军、张莉娜为本案共同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共同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
二、被申请人应在公告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就共同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答辩书》一式二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1年3月4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被申请人开庭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7日(盖章)
附注: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0769-2232973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邓德锋,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共同申请人:莫健川、陈军锦、吴彦琴、吴东涛、吴东军、张莉娜;
(2)被申请人:广东鼎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大新路南二街16号401室;法定代表人:吴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