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0]120号
华安众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已受理袁钜城、唐肇阳、尹钱健、刘奕声诉你公司、华安众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0]825号)劳动争议一案,共同申请人请求裁决提成、车补、报销款、餐补、项目奖金款项。因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签邮件,导致邮寄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故本庭决定采取公告形式向你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庭定于2021年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电话:0769-2232973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邓德锋,书记员钱子玲。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