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0]115号
东莞市万众光电有限公司:
本庭已受理张藤之诉你公司(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收字[2020]770号)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请求裁决与你公司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东莞市万众光电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成斌,且邮寄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工作日内。本庭定于2021年1月13日9时30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电话:0769-2336869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杜贺鹏,书记员:刘毅聪。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