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0]62号
深圳市柯妮丝麗服装有限公司:
申请人朱春燕诉深圳市柯妮丝麗服装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于2020年5月28日受理。鉴于你司的法定代表人饶陆华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朱春燕为本案的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工资、赔偿金、生活补助费等 。
二、2020年8月26日前,你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二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0年8月28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你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0年6月12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郑康琦,书记员:刘毅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朱春燕;
(2)被申请人:深圳市柯妮丝麗服装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东明花园一楼裙楼1号(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饶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