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石龙镇关于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龙镇关于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分为四个大点,现就有关政策细则作以下解读:
第一大点为壮大建筑业产业集群。主要围绕并鼓励镇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企业总部或子公司迁移落户石龙镇,协助总部企业按认定条件及规定程序认定我市“综合型总部企业”,同时落户的总部企业或子公司年度相应主营业务收入、财政贡献等达到指标条件的,根据实施办法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第二大点为培育石龙镇本地建筑业企业。其中第一小点主要围绕及鼓励对石龙镇注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晋升进行相应奖励;第二小点主要围绕及鼓励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在石龙镇做大做强,其中主营业务年度收入首次超过相应标准后当年一次性给予对应奖励。
第三大点为加强建筑业企业发展要素支持。其中第一小点主要围绕支持落户石龙镇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企业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第二小点主要围绕并鼓励建筑业企业引进储备优质技术及管理人才,一级注册建造师在石龙镇建筑业企业任职达到相应要求的给予异形词奖励;第三小点主要鼓励并支持石龙镇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参与承建石龙镇项目工程业务。
第四大点为附则。主要是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释及试行期限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