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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2040Y/2020-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黄江镇 成文日期: 2019-12-04
名称: 关于《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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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继〔20191号)文件精神,起草了《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就《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是指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含名校长、名班主任,下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含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下同),镇级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二、教育特殊人才需根据一定的条件,由镇教育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考察,按程序对报名教师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黄江镇教育特殊人才,并由镇教育部门发文公布、授予证书。

三、教育特殊人才需履行一定的职责,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职责,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发文的规定;镇学科带头人、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需根据镇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具体职责。

四、教育特殊人才实行镇、校共同管理,镇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特殊人才的统筹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提供教育特殊人才建设经费和特殊津贴,组织开展教育特殊人才的申报评审、认定、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镇教育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安排教育特殊人才建设经费。


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2019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