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我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我办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我部门组织编制了《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镇政府大院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
2.电话:88877382;
3.电子邮箱:365362454@qq.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