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统筹发展利益分配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7年7月6日通过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实施的《高埗镇招商项目准入及奖励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已于2020年7月6日到期失效,因此,为进一步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调动村(社区)招商引资积极性,引导各村(社区)转变发展模式,释放闲置资源引入优质项目,促进我镇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镇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于2023年7月26日印发了《高埗镇统筹发展利益分配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利益分配意见》)。
二、主要内容
《利益分配意见》分为三大方面内容。
(一)适用范围。提出符合奖励的类型。
(二)利益分配。提出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土地流转、协助企业理顺用地权属历史问题、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或规划调整问题等四种不同利益分配标准。
(三)奖励资金来源。明确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四)奖励发放流程。明确奖励审查、发放的流程。
(五)其它事项。明确一些补充说明条款。
三、重点解答
(一)利益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提供土地形式进行标准划分,具体分成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土地流转、协助企业理顺用地权属历史问题、协助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或规划调整问题等四种形式,不同形式利益分配的标准不一样。
(二)优质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1、年产值达到4亿元;2、年财政贡献额(纳税额)不低于60万元/亩;3、市级倍增企业;4、国家、省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省专精特新企业指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组织认定的,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 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亦称“小巨人”企业。);5、经镇领导班子会议“一事一议”同意认定的企业。
四、解读机关
本《利益分配意见》由镇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东莞市高埗镇投资促进中心
2023年8月7日
高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埗镇统筹发展利益分配实施意见》的通知